外国语学院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专业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和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途径
(一)外国语学院实习基地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或学院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二)外国语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二、建立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能满足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二)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三)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四)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五)能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
三、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一)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二)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本学院毕业生。
(三)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习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南京市区以外的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与学院共同商议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事宜安排。
四、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书的签订和挂牌
(一)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学校或学院与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书。
(二)协议书由教务处统一制订,包括双方合作的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合作年限等。
(三)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实习基地各执一份。
(四)实习基地单位与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后,可挂统一规格的实习基地标牌。
五、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院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教学情况。
六、本意见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