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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确定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外国语学院确定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根据《中共南京晓庄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现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拟定发展对象的确定条件如下:

1、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优秀道德品质。具有良好身体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群众基础较好,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经过团组织的推优、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参加过学院党校培训且考核合格,入党条件基本成熟。

3、入校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班级或专业前50%,必修课无成绩不合格

4、至少获得一次我校学生奖学金(专业学习奖或实践技能奖或社会工作奖)

5、无旷课、迟到、早退、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6、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成绩突出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担任学生干部两年以上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发展,由外国语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

备注:1至5条为发展对象确定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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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 2025-04-07Powered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