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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修订)

外国语学院关于“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修订)

为营造我院良好的学风、班风,更好的体现我院推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特制订外国语学院“推荐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1. 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少三个月;

2. 推优名额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

3. 上一个学期内旷课1次(含)以上(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计算);上一个学期内旷晚自习3次(含)以上;

4. 无故未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含升旗等),上一个学期达3次(含)以上;

5. 在学校、学院的宿舍卫生检查中,上一个学期内宿舍被通报批评达3次(含)以上;因夜不归宿、使用违规电器等原因,上一个学期内个人被通报批评1次(含)以上;

6. 必修课无成绩不合格(不及格);

7. 青年大学习,累计2次未完成者;班级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完成率2次未达到95%的班级团支部书记。

 

具有以上3、4、5、6、7中其中一项情况的同学,取消参加本学期推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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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 2025-04-07Powered by